政策动向
2026-08-16总第 34 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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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部门联合公告:集成电路、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得可分5年分期纳税(2026-2028年)
四部门发布公告明确,2026年至2028年期间,集成电路企业、工业母机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,按规定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得,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,按现行政策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此举为芯片与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在资产重组、技术入股等环节提供税收递延空间,降低硬科技企业扩张期的现金流压力,被视为支持集成电路与工业母机产业补链强链的又一财税政策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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